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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丰新增代收货款服务城市

顺丰新增代收货款服务城市

2008年4月1日起,顺丰在原广东、广西(南宁、桂林)开通代收货款服务的基础上,新增湖南、湖北、四川、河南、福建、江西、重庆、云南(昆明)、贵州(贵阳)等城市。代收货款的快件类型包括同城件和各城市之间的互寄件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 来源:顺丰速运官方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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